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拟定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
2、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和协调规划;
3、负责全县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4、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
5、负责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
6、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7、指导全县成人教育工作;
8、统筹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县继续教育;
9、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关于科技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10、负责全县各类科技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2019年在职2862人,退休1717人,离休5人,享受遗属补助60人,纳入本年部门决算的除了局机关外,还包括二级单位平陆中学、职业中学、初中、中心校、九制校、县直各校(园)、进修校及青少年活动中心等。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三公经费公开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41400.87万元、支出总计39643.8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417.71万元,下降0.05%,支出总计减少4319.3054万元,下降0.09%。
主要原因是:1、收入减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西街中学迁建项目)441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收入增加教育城域网540万元,教育事业经费(西街中学迁建还本付息1100万元);工资福利收入教师增资增加235.66万元;商品服务收入增加教科局、平陆中学取暖费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收入增加30.63万元。
2、支出减少的原因是:1、减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西街中学迁建项目)4416万元;支出增加2019年教师绩效工资96.6946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综合收入合计41400.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359.17万元,占比99.9%,其他收入41.7万元,占比0.01%,比2018年收入减少2417.71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收入减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西街中学迁建项目)441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收入增加教育城域网540万元,教育事业经费(西街中学迁建还本付息1100万元);工资福利收入教师增资增加235.66万元;商品服务收入增加教科局、平陆中学取暖费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收入增加30.63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全年支出39643.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080.2万元,占比78.4%,项目支出8563.64万元,占比21.6%。
四、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年初支出预算36631.8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9643.83万元,比预算增加3011.97万元,完成预算100%,比2018年决算支出减少了4319.3054万元,下降0.09%。
支出增加、减少的原因是:
1、增加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527.42万元;增加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40.1万元;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175万元;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1609万元;养老保险标准提高增加252万元;建档立卡学生补助等扶贫资金增加263.58万元;教师增资增加144.87万元。
2、减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西街中学迁建项目)4416万元;支出增加2019年教师绩效工资96.6946万元;
五、 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4.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共支出2.04万元,与2018年同期相比减少3.8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0.3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2.63万元;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无增减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21万元,主要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各项会议规模和次数,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因此下降。
六、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4.88 万元,比2018年增加了100.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2019年高考指挥中心改造、LED屏安装等。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教育系统共有车辆1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8.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1.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78.5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6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