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运城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2020年11月10日,平陆县委、县政府组成验收组对《整改方案》共性问题第24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验收。
一、整改任务
运城市及各县(市、区)都不同程度存在着饮用水水质检测不规范的问题。
二、整改目标
加强检测频次,每季度一次。2018年检测项目按照省卫计委要求的16项进行检测。
三、完成情况
1.制定《平陆县卫生计生委对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饮用水卫生检测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方案》,加强检测频次,确保做到每季度检测一次,每年4次。
2.达到16项检测项目能力,并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
四、验收结论
达到销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