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运城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2020年11月10日,平陆县委、县政府组成验收组对《整改方案》共性问题第23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验收。
一、整改任务
运城市为农业大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尚有差距。
二、整改目标
秸秆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解决秸秆废弃和焚烧带来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2018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
三、完成情况
按照《运城市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以堵促疏,推广机械化秸秆还田、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工业原料化、食用菌基料化等多种形式,最大限度地进行秸秆综合利用,2018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
四、验收结论
达到销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