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平陆县“四治六化一创”农村环境集中整治2017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平办发〔2017〕23号)的整体工作部署,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能,深入开展农村无照经营查处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农村环境集中整治攻坚行动的决策部署,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围绕“‘四治’(治乱、治垃圾、治污水、治农业面源污染),‘六化’(街道硬化、村庄绿化、环境净化、路灯亮化、村容美化、弘扬文化),‘一
创’(积极创建全省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先进市)”的总体要求,以“六道三环三沿”(国道、省道、市道、县道、乡道、村道,环村、环景点、环城乡结合部,沿路、沿沟、沿河)为重点,着力查处农村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配合交通、公路、规划等部门整治公路沿线违规摆摊设点经营、占道经营行为,为平陆转型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以全新的环境风貌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步骤
1、准备阶段(7月10日至7月14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内容,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台账,掌握农村无证无照经营情况。因地制宜、按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分工,明确整治任务。
2、集中整治阶段(7月15日至8月15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按照方案要求和前期摸底情况,排查问题、开展集中行动,依法严厉查处农村小餐饮、小作坊、商店、各种服务行业、收购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督促符合办照条件的无照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检查中涉及未办理相关行政许可的,该督促的及时督促办理,该抄告的及时抄告相关许可审批部门。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对典型案例要及时予以曝光,增强农村广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同时,配合交通、公路、规划等部门整治公路沿线违规摆摊设点经
营、占道经营行为,确保整治任务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3、总结验收阶段(8月16日至8月31日)
县政府将成立考核组,对集中整治成效进行考核验收。县局将根据领导组的安排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加强明察暗访,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围绕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开展查处农村无照经营行动工作有效开展,县局成立工作领导组。
组 长:贺存峰
副组长:张凡兵 刘耀普 荆彦平 何亚东 谭九鹏
周瑞浩 史立杰
成 员:各股(室、队、所、站、会、中心)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企业监管股,办公室主任由刘耀普副局长(兼)任。
四、工作措施
1、开展专项整治。各单位要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和无照经营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形成打击农村地区无照经营的高压态势。要集中力量,严密排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为重大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形成执法合力。要加强系统内部协作,上下联动,既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居)委
会在“查无”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和农村协管员的协助作用。切实做到无照经营行为早发现、早查处、早化解;要充分发挥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作用,正确掌握行政许可审批法律法规,准确处理证、照关系,狠抓联席会议和信息抄告制度落实,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有针对性地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攻坚克难;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取得地方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努力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同、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完善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形成合力,提升整体监管效能。要及时研究、部署、协调重点难点工作的开展,运用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山西)”,理顺信息采集、抄告、反馈、督办等环节,实现联动监管的常态化、规范化、高效化。
4、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及时报告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治成果,重大问题、突发事件要以简报、专报等形式随时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5、严格责任追究。县政府和我局将派出督察组,对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和无照经营查处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不作为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格责任追究。
各单位要及时收集集中整治工作整理情况和数据,8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电子版)上报企业监管股,工作中发现的典型案例一同上报。
电子邮箱:plxscjgjqyjgg@163.com
平陆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10日